2013年11月8日 星期五

人妻比丈夫暴力

 
 
 
(文摘自102.11.08 蘋果日報)
 
 
 
燕萍長期受到家暴
聽從律師的建議,若要證明勤勇確實對她施暴,就須提出證據
包括:肢體、語言的暴力
 
 
 
她自作主張買三支錄音筆
分別隱藏在客廳、浴室、臥室,還小心翼翼地用花器、面紙盒
小玩偶掩飾地天衣無縫
 
 
 
剛裝好那幾天,勤勇的表現很正常,情緒也穩定
雙方都沒特別為什麼事情爭吵
 
 
 
她萍擔心錄音筆的電池無法撐太久,到第三天還趁他外出時
把三支錄音筆換過新的電池,這動作,從某種意涵來說,是增加自己的戰鬥力
 
 
 
為了蒐證製造陷阱
 
 
那個晚上次,勤勇回來遲了
她逮到機會借題發揮,用力質問他到哪裡去,她擔心錄音筆的收音效果不夠清晰
還在可以靠近麥克風的位置,故意吼得很大聲
 
 
 
爭吵一段時間後,她索性吼出:「你打我啊,有種你就打我」
但不知為什麼,他有如神助般反應竟是:「妳理性一點,好不好?我很累,先去洗澡休息」
 
 
 
隔天她帶著三支錄音筆去找律師
可想像,二人以快轉的速度反覆聽錄音檔案,結果完全不如預期
 
 
 
奮鬥幾個小時後,律師眉頭愈皺愈深
很憂慮地說:「唉,這幾個聲音檔案,反而對妳很不利
因為從這些聲音檔案聽起來,妳比妳先生還要暴力,且他有可能反過來控告妳妨礙祕密」
 
 
 
婚姻中的暴力,有時原因非常複雜
不是討打或挨打這麼簡單而已,當伴侶由愛生恨時,諜對諜的高手過招、用盡心機
果然令人嘆為觀止
 
 
 
看似弱勢的一方,走到積極蒐證這關,實情立刻見真章
所謂「一個銅板拍不響」,大概就是這意思
但誰該負施暴的法律責任、誰是真正無辜的受害者,都只能靠證據說話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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